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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督查科办事指南


  一、已办理登记或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如何处理?
   答:1、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
   2、可以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
   3、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二、如果发现房屋租赁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有房屋租赁行为未办理登记或备案手续,或未缴纳税费,怎样投诉?
   答:1、可以到罗湖区出租屋综合办公室(房屋租赁管理局)或以邮寄信件的方式反映情况,地址是罗湖区新园路53号3单元法制督查科;
   2、可以打电话向罗湖区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房屋租赁管理局)投诉,投诉电话是25163862、25163870;
   3、可以发电子邮件至 appeal@lhzlgl.com 投诉;
   4、可以登录罗湖物业信息网(www.lhzlgl.com)\业务指南\房屋租赁投诉,进行网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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