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奋强 刘金星 通讯员 吴周伟 文/图)1月26日,龙岗区横岗街道六约派出所辖区一出租屋发生一宗凶杀案,警方通过艰苦侦查于次日迅速破获此案,抓获其中一名涉案犯罪嫌疑人之后,又公开倒查发案出租屋业主的相关治安责任。1月28日,六约派出所会同有关部门召集六约社区居委会300多名本地居民召开大会,公开宣布对出租屋业主的处理决定:对出租屋业主黄某作出没收当月房租400元和罚款2000元并停租半年的处罚;牛始埔警务室李姓民警也被通报批评。
1月26日下午3时许,六约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六约社区牛始埔创新路21号某房发现男尸一具。六约派出所接到报案后,对现场进行勘查和开展调查,认定此案为抢车杀人。经专案民警缜密侦查,于案发次日侦破此案并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
破案后,六约派出所开始对此案进行倒查,倒查情况表明:案发现场位于六约社区牛始埔创新路21号一出租屋,房东为黄某。该出租屋于2005年1月16日由自称“高新旺”的人承租。黄某收取承租人“高新旺”房租400元。黄某把其房子出租给“高新旺”后,没有履行出租人治安责任,没有查清租住人员基本情况和向“高新旺”索取任何身份证件和相片。案发后承租人“高新旺”不知去向。牛始埔警务室李姓民警对被害人失踪没有及时掌握情况和采取相应措施。
据此,六约派出所作出如下处理决定:由于房东黄某没有履行出租人治安责任,公安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对出租屋房东黄某作出了没收当月房租400元和罚款2000元以及停租半年的处罚。
这一处理决定的当众宣布,极大地警醒了300多名参加会议的当地居民。他们在认真听取了辖区派出所领导所作的《六约派出所近两年出租屋发生重特大案件通报》后,主动向警方索取由龙岗区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和龙岗区公安分局联合印制的《出租屋法律常识指南》等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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