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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我说”现场版第131号
家有出租屋,该注意什么?
对话由头:日前,深圳市龙岗区对发生命案的出租屋的业主进行责任例查,曾经将房屋出租给杀人凶手的10位出租屋业主,因为没有遵守出租屋管理的相关规定,受到了罚款以及停租整改等处罚。与此同时,经过修订的《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对出租屋的登记和管理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今天,我们就请来市租赁管理办的有关负责同志,和大家一起来谈谈,家有出租屋,我们该注意些什么?
谈话时间:2005年1月18日上午10时
谈话地点:深圳商报编辑部
谈话嘉宾:戴宣宝(深圳市租赁管理办主任)
侯一兵(深圳市租赁管理办工作人员)
主持人:李晓锋(深圳商报记者)
出租房屋可不能只顾埋头收租啊,这不,房客杀了人,房主人被处罚,就是当初没有把好“房客登记”这一关哪。
主持人:去年,布吉派出所民警赛买提为了追缉黑恶分子,孤身闯入虎穴,结果在出租屋里壮烈牺牲。这一事件曾经让我们感到非常震撼,出租屋的安全和管理也一度成为人们议论的热门话题。最近,我看有新闻说,当初将房子出租给凶手的房主人受到了罚款3000元和停租整改的处罚。加强出租屋管理当然是件好事,可像这样“房客出了事,房主人要受罚”,还是挺新鲜的,有些人恐怕一时还不能完全接受。
戴宣宝:这个问题其实不难理解。在深圳,出租房屋是个十分普遍的现象。这带来一个直接的后果,那就是人员的流动性非常大。今天你搬来了,明天他又搬走了,住在附近的人谁也不认识谁,互相都不知道对方的底细。这样一来,就难免鱼龙混杂。所以,我们必须通过房屋的主人,对租房的人有一个基本的了解。也就是说,你出租房子,不能只顾埋头收租金,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侯一兵:说到底,这个责任就是治安责任。这一次,龙岗区一共处罚了10个其出租屋曾发生命案的业主。为什么要处罚?出了事情以后,连租房子的人叫什么,是哪里人等基本情况都不知道,更别说到管理部门去登记了。你说,糊涂到这个程度,能说他没责任吗?
主持人:从情理上来说,业主只顾收钱是不对,但这样处罚的法律依据又是什么呢?
戴宣宝:这个依据就是广东省《流动人口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它明确规定业主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身份证明的人;要引领承租人到管理部门登记;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要及时报告给公安机关;等等。
侯一兵:从今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更是明确提出,在承租人入住的3日内,业主就要将租住人员的信息到管理机构进行登记、备案。我们深圳不像内地一些老城市,街道、居民区之间,大家都很熟悉,谁家来了什么人,有什么不正常的事情,大家都一清二楚。如果再不对前来租房子的人进行信息登记,治安真的很难保障。其实,这对于业主来说,也是一种保护嘛。
说这是“连坐”,那是误解。只要你按规定去做,就算出了事也可以免责。
主持人:可我们也听到一种议论,说租房子的人犯了事,要连累房子的主人受处罚,这不是“连坐”吗?
戴宣宝:这是一种误解。并不是只要租房子的人犯了事,房子的主人就要受处罚。我们这次是处罚了10个业主,可还有4个业主,他们的房子租出去以后也发生了命案,我们就没有处罚他。为什么呢?因为他们都按规定对房客进行了登记,至于发生了案件,那不是他们能够防范的,他们也不能对房客的行为负责。
主持人:有些人说,既然我们不能对房客的行为负责,那简单地登个记,又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呢?
侯一兵:你可不要小看这个登记啊,首先我们可以根据相关信息对一些负案在逃的人员进行筛查。要知道,这些人隐藏在出租屋里,那就像定时炸弹呀,不定什么时候就给我们捅出乱子来。其次,要是发生了什么案件,我们可以通过登记的信息进行有效的追查。再有,你登记了他的信息,有的人想做点坏事,也多了一分顾忌不是吗?
戴宣宝:说到业主的责任,还不仅仅是登记了信息就了事。《刑法》里边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明知别人在从事违法行为,还为其提供场所的,那也得承担相应的责任。作为业主,可不是把房子租出去只管收钱就行啊。
主持人:那我的房子租出去了,别人在里边干什么,我不知道呀?
戴宣宝:你的房子,你总得经常去看看呀,要是租房人在你的房子里明目张胆地聚众赌博、卖淫嫖娼……一天两天你可以说不知道,长年累月都那样,你能说不知道吗?这就有一条,你发现了就得报告,别为了怕拿不到房租替租房人藏着掖着,否则,那可就要负大责任啰。
听到租自己房子的人是个在逃的杀人通缉犯,业主老郭心里一阵后怕。去年开始的出租屋清查登记,一共查出了身有命案的通缉犯24人!
侯一兵:我告诉你一个数字,你就不会再怀疑这个信息登记的作用了。从去年7月开始,我们在全市组织了一次对出租屋的清查登记工作。就是这一次登记,我们查出了24个身有命案的杀人通缉犯。
主持人:还真有这么神啊?能说说是怎么查的吗?
侯一兵:具体查的方法就不方便透露了。简单说吧,那一次在龙岗区横岗街道马六社区一个出租屋里,我们发现一个承租人的身份证有疑点,就通过相应的渠道进行追查,结果发现这是一个杀人通缉犯。还没等他反应过来,我们就配合公安部门将他抓获了。那个业主老郭听说杀人犯就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吓得出了一身冷汗,连连表示以后要配合出租屋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搞好对承租人的管理。
戴宣宝: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强调要加强管理的原因,一个普通的业主并不具备对承租人的辨别和审查能力。有时候就像这个老郭一样,糊里糊涂就引狼入室了还不知道,你说,这对我们的社会治安是多大的威胁啊。
主持人:这么看来,还真是不能小看这个出租屋登记和管理工作。
侯一兵:还是让数字来说话吧。去年以来,全市共普查登记住宅出租屋195万间(套),采集租住人员信息633万人,累计向公安、工商、计生、消防、安监等部门通报治安、制假售假、无照经营、计生、消防安全隐患等出租屋综合管理信息45828万条。利用这些信息,有关部门共抓获网上追逃犯罪嫌疑人271人,整改消防安全隐患4644处,查处无证经营22484宗、制假贩假窝点371个、黑网吧1170个、黑诊所4013家、黄赌毒问题682起。与此同时,全市出租屋发案率比上年同期下降51.8%。
有的人想逃避税费,不想被管理。可是,管理到位了,治安好了,出租率提高了,租金上涨了,那账不就算回来了吗?
主持人:按说,让租房子的人登记备案,对业主来说,不就是举手之劳嘛。又有这么多好处,那好多人干嘛还不积极呢?
戴宣宝:还是一个“钱”字在作怪啊。一登记就意味着要纳入正规的管理,就要缴纳相应的税费,有些业主为了逃避税费,干脆就不登记了。
主持人:那要是像前边说的那个老郭一样,弄了个杀人犯住进来,那不是因小失大吗?
侯一兵:谁说不是呢?你不登记别人就没有忌讳呀,要都这样那治安还不乱套了。我前一段时间在龙岗调查,认识了一个姓郑的业主,他家的房子租出去以后就没纳入管理,后来发生了凶杀案,结果就一直空置下来。偶尔有人来租,一听别人说是“凶宅”后,马上就会退房。现在他知道加强管理的重要了,可毕竟有些晚啦。
主持人:有些人总是要吃了亏之后才会吸取教训,这种局面还要早点结束才好。
戴宣宝:有关部门前不久下调了与出租房屋相关的税率,也就是为了让更多的出租屋纳入到有效的管理中来。
侯一兵:关键还是要让大家看到有效管理带来的好处。什么好处呢?好的管理能够带来好的环境和治安,能使房屋的出租率提高、租金上涨。我举个例子吧,蔡屋围大家都知道的,地理位置非常好,可以前管理比较混乱,整个片区的出租率只有70%,租金也偏低,一房一厅只能租到800元左右。现在可是大变样了,因为纳入了有效的管理,治安好了,原来不敢来住的白领也慢慢进来了。前几天我去调查,一位姓陈的老太太高兴地说,现在的房子基本上没有空的,一房一厅的租金也涨到了1000元左右。你看,这税还是交得值得吧。
主持人:看来大家都还得学会换个角度来算账啊。(李晓锋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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