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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倒查17出租屋业主 赛买提遇害出租屋房东被罚

2005-1-17     深圳法制报


本报讯 (记者 张晓 通讯员 侯一兵)布吉派出所民警赛买提孤身闯虎穴,追缉黑恶分子壮烈牺牲的事迹曾经震撼了深圳。记者昨日从龙岗区《关于对我区发生命案出租屋业主的处罚通报》上看到,曾经将房屋出租给杀人凶手的出租屋业主,经责任倒查,被处以罚款3000元和停租整改的处罚。

记者从该通报上发生命案出租屋业主处罚情况一览表上看到,编号为16号的杀人案情简要为:“2004年6月3日,阿××(男,新疆人)在布吉德兴城12栋404房被杀害,此案已破”。记者随即查阅相关报道,发现时间、地点、人物和民警赛买提遇害案相吻合。处罚情况为“对该出租屋处以停租整改处罚,并对业主处以3000元罚款”。

据了解,龙岗区去年1至10月,共对出租屋发生命案的17名出租屋业主或其代理人进行倒查,其中10人被处罚。记者看到,处罚中一业主被罚款5000元,为最高处罚金额,此外,还有三名业主在被罚款的同时出租屋被停租六个月。记者还留意到,通报认为其中四宗命案经倒查后被证实为不可防案件,故对业主不予以处罚,还有3宗“正在追查中”。

通报称,去年该区对1至10月份出租屋发生命案的17名出租屋业主或其代理人进行了倒查处罚,这17宗命案分布在6个街道13个居委会,出租屋业主或代理人之所以被罚,主要是违反了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主要表现形式为:业主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业主没有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或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业主没有签订《出租屋综合管理责任书》;业主没有引领非常住户口承租人到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业主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违法犯罪嫌疑,没有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业主不配合公安派出所和出租屋综合管理部门对房屋、业主、承租人信息采集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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