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租物业信息
机构介绍
政策法规
业务指南
为民服务措施
新闻动态
综合评述
电子地图

用服务打造城区环境品牌

—— 访深圳市罗湖区城管办主任廖国祥
来源:《深圳特区报》


罗湖区委书记汤锦森在区委四届三次全会报告中提出, 政府各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不断开发政府公共产品品种,拓 展公共服务空间,为社会提供更好更全面的服务。罗湖区区长 刘学强在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 主动围绕企业和市民的需求开展工作,以方便企业和市民为 导向来调整安排工作次序,全面提高政府效率。城管办作为政 府重要的职能部门,在打造有罗湖特色的高品位城区环境品 牌,增强罗湖的吸引力和竞争力该做什么样的努力呢?记者就 这一问题采访了深圳市罗湖区城管办主任廖国祥。

做实“ 五服务”内涵

全局各部门、各科室等都要明确对内服务和对外服务的 职责和任务,消除扯皮推诿的现象。机关各科室要切实改进机 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把服务领导、服务基层、服务商家、服 务社区、服务群众等“ 五服务”的内涵做到实处,做的实在,要 大力开展环境服务、执法服务、水务服务活动。比如:环卫中心 要积极帮助社区居委会解决环境卫生的难点问题,特别是“ 城 中村”,要继续大力推行“ 城中村”清扫保洁市场化、专业化管 理,有条件的要尽快上,条件不成熟的要创造条件上,力争到 年底,全区“ 城中村”环卫市场化、专业化达到80% ;水务科要 帮助群众解决饮水、用水、排水等问题;法制科要做好法律咨 询、送法上门等服务工作;爱卫科要重点帮助“ 四害”密度较 大的片区和重点商家、窗口单位的“ 四害”消杀和环境治理工 作;市政园林科也要提供各种相应服务,要更多地为商家、为 社区、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

创新服务方式

城管执法水务工作都有不少老大难问题,还面临许多新 情况、新矛盾、新问题,用过去的办法不灵了,需要创新,特别 是要在服务方面大胆创新。而要搞好服务创新,关键要心中装 着商家,心中装着社区,心中装着群众。要从群众最希望做的 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特别要摆正与商家和群众 的关系,更好地为商家营造良好的经商环境,为群众创建优质 的生活环境,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减少管理执法和服务之间 的矛盾冲突,坚持两者的统一性,通过管理执法让老百姓感觉 政府的服务是到位的,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真正体现群 众的利益和愿望,能满足群众的需要。不仅是在企业和市民提 出直接诉求时被动地有所作为,更要在企业和市民没有直接诉求时主动地有所作为,真正做到主动服务和优质服务,提高 服务效能,全局在服务方式上进行了许多创新。一是推行执法 队员和居委会的“ 一对一”挂点工作制度,切实帮助基层解决 各种困难和问题。二是定期召开各类座谈会,了解商家和群众 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认真处理好群众的每一个投诉,解决群 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三是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和环节,提高行政 效能。四是开展送服务上门活动。五是加大服务力度。像东门 步行街,不但是全天侯的,而且还“ 改扫把为拖把”了。

实行“ 五·二四”服务工作

继续大力实施“ 两大工程”,力争实现“ 四大变化”。实施 “ 净畅宁”工程和“ 城市美容”工程,扎实开展“ 梳理行动”, 仍然是我区2004 年城管执法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要通过实 施两大工程,努力实现四大变化:力争“ 城中村”和二线“ 插花 地”及内街小巷环境卫生有大的变化;力争建筑工地、待建地、 预留地环境卫生有大变化;力争灯光街景、园林绿化有大的变 化;力争城市环境功能提升有大的变化。

完善“ 两大机制”,打造“ 四个平台”。“ 两大机制”是指长效管理机制和高效运作机制,在实践中努力探索建立和完 善两大机制的新路子,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精心打造好四 个平台:打造行政督办平台;打造服务平台;打造协调平台;打 造信息平台。

推行“ 两项改革”,搞好“ 四个创新”。推行环卫体制改革 和管理制度改革,与时俱进,继续深化“ 四个创新”:继续搞好 管理创新;继续搞好服务创新;继续开展执行手段创新;继续 开展执法效能创新。

抓好“ 两个规范”,开展“ 四项整治”。“ 两个规范”是指 规范执法行为和规范市民行为。在新的一年里,要以“ 市容和 环境卫生辖区管理量化考评”和“ 双赛”活动为载体,充分发 挥执法队伍的主体作用,协调各方,形成合力,重点搞好四项 整治:抓好建筑工地环境卫生和泥头车违章整治;抓好乱摆卖 和超线摆卖的整治;抓好乱张贴的整治;开展乱倒垃圾、乱堆 放、乱拉挂和乱搭建的专项整治,确保辖区达到“ 四个基本 无”。

总之,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努力学习和实践“ 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搞好“ 执政为民”和“ 公正执法”教育,敢于管 理,善于服务,尊重职业,恪尽职守,努力使罗湖的市容环境再 上一个台阶。


版权所有:罗湖区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 罗湖区房屋租赁管理局
主办单位:罗湖区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 罗湖区房屋租赁管理局 备案序号:粤ICP备05053782号
地址:罗湖区新园路53号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