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湖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贯彻落实“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原则,多管齐下提升房屋租赁执法效能,各类违法违规租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两年来,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房屋租赁案件1525? 宗,处罚出租屋业主935人,处罚金额达到150多万元,追缴房屋租赁税、费超过20万元;错案控制为0。 (一)抓执法队伍建设,打好执法基础。全区组建了一支60多人的持证房屋租赁行政执法队伍,建立了区、街道两级运作有序、协调有力的房屋租赁行政执法专门机构,并先后添置了摄相机等执法必备的器材。先后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主管部门组织的执法培训3次,自行组织执法培训5次,执法岗位人员受训面达100%。 (二)建立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先后制定和完善了《执法工作程序规定》、《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行政处罚案卷执法文书要求》、《行政处罚案件审批规定》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13项执法工作制度,确保执法动作制度化。
(三)媒体曝光“钉子户”,强化执法到位。对违法事实证据确凿但当事人拒不接受处罚决定书、当事人下落不清楚等类型的115宗案件,全部采用透过媒体曝光的办法,在深圳商报和香港商报发布处罚决定送达公告和处罚决定公告,公布业主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违法事实和处罚标的及依据。对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处罚义务的当事人,全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两年来申请法院强执行案件19宗。 (四)纳入效能监督,确保执法效率。将每例案件从立案、到作出处罚决定、办结等各环节的工作全部纳入区统一的行政效能监察管理系统,实行个案监督,发现处罚程序不当、适法不当及时限逾越等错误及时警示纠正。
(五)注重法规宣传,营造执法氛围。两年来,先后向辖区业主派发《《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关条款等法规宣传单张200000张,组织各种形式的街头宣传活动36次,利用各出租屋综管所(站)及全区45个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的业务窗口设立的宣传橱窗刊出法规宣传专栏120期,组织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4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