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院公安支持“空楼行动”

 
2004年09月08日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金涌翁惠娟)罗湖区实施的“空楼行动”,涉及到4处危险边坡3000多人的搬迁,是一次规模空前的紧急避险行动。记者昨天了解到,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支持政府实施“空楼行动”;区法院、公安等部门积极配合,为维护社会稳定、住户利益和“空楼行动”的顺利进行保驾护航。

人大:作决议支持“空楼行动”

昨天,是罗湖区“空楼”通告发出的第二天,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组团视察了“二线”插花地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在听取政府部门的汇报后,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坚决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实施“空楼行动”。

决议认为:罗湖区政府实施“空楼行动”,对居住在危险区域的群众进行疏散安置,是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采取的重要举措,是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必要行动。区人大常委会坚决予以支持。

罗湖区人大常委会希望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整治的紧迫感,尽快做出项目规划设计,加大改造整治力度,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安全隐患。

法院:重视证据快审快结

根据“空楼行动”的有关规定,“对于经审查认定对地质灾害及其隐患没有责任的建房者和购买房者,由于治理边坡而必须拆楼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依法向引起地质灾害及其隐患的责任人索赔,政府对依法保护自己经济利益的行为予以支持,司法机关也将依法做出处理决定。”那么,法院将如何保护那些以诉讼解决问题的小业主们的利益呢?

“证据收集得早不早、好不好、全不全,直接影响到判决结果。”罗湖区法院负责人告诉记者。因此,认为自身受害、受骗的小业主们,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不能认为法院能为自己做主,而应该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积极收集证据,比如合同、付款凭证、证明发展商资质的文字材料等。这样,法院才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按照《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等相应的法规,给予快审快结,维护小业主的利益。此外,担心开发商逃逸、破产造成判决难执行的小业主,也可在提供财产担保的前提下,依法申请对被告开发商进行财产保全;涉及同一开发商的小业主们可集体起诉,法院将集中受理,并依照合同的不同内容进行审判。

公安:疏导处置维护稳定

罗湖公安分局局长王智敏表示,公安部门将坚决支持“空楼行动”,忠实履行公安职责,严厉打击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以“准备充分、措施到位、警令畅通、快速反应”,推动“空楼行动”顺利进行。

记者了解到,罗湖区公安分局成立了“空楼”拆迁治理行动安全保卫工作指挥部,全力配合3个街道办事处,清理疏散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制止暴力抗法事件,“空楼行动”期间,分局将做好各类刑事案件的侦查、取证工作。同时,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和围观群众的疏导处置工作,向他们宣传“空楼行动”的必要性和有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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