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管理科
负责本办(局)的文秘、内务、后勤、人事、党团关系、租赁管理费的上缴下拨和结算等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出租屋综合管理员的用工指标审核、培训及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拟定房屋租赁管理费的年度计划并检查、督促计划任务的完成情况,做好各种税费票据的管理和数据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等工作;做好出租屋管理各项工作的协调、检查、指导和督促等工作。
二、租赁业务科
1、贯彻执行《租赁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按办事,依法行政;并结合实际制定房屋租赁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则。
2、负责全区房屋租赁市场指导租金的测算、上报工作。
3、负责对全区各租赁所的合同登记(备案)等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
4、处理与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有关争议与纠纷。
5、负责电脑管理系统的开发和维护,指导各租赁所电脑管理系统的使用。
6、受理《房屋租赁信用登记》的申请,负责对房屋出租人的产权、资格进行审查,并做好证件的发放、登记和各类申请办证资料的保管工作。
7、定期统计分析汇总各项业务管理数据,编制各类业务报表。
8、做好租赁管理费的征管工作。
三、法制督查科
负责查处违法房屋租赁行为,监督检查本系统依法行政、廉政建设,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负责本系统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应诉,处理重大投诉和纠纷,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和调研等工作。
四、信息统计科
1、负责组织做好全区房屋租赁市场的信息收集、管理、分析和服务工作。
2、定期组织对房屋租赁市场的出租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做好市场调研,为上级部门制定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3、负责建立房屋租赁信息数据库,做好待租物业信息资料的收集和发布工作。
4、做好罗湖物业信息网站的维护工作,及时更新网站的信息和相关业务数据。
5、完成各种信息软件的开发及改进、完善工作。
6、每季度有针对性地对罗湖区物业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分析。
7、协调房屋租赁行业协会做好相关工作。
8、做好全办(局)计算机管理工作,负责计算机维护管理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