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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翁惠娟)政府部门出现行政过错,怎么办?群众对行政过错行为有意见,怎么办?记者昨天从罗湖区了解到,目前该区已有46个行政事业单位制定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并建立了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方便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监督。
据了解,罗湖的电子政务网上统一公布了各单位以及特约监督员接受群众投诉的电话,并设立了网上投诉和24小时录音投诉电话,接受群众对区直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行为的投诉;建立行政效能督察督办制度,采用电话督办、发行政效能督办函、组织特邀监督员现场督办等方式,对区委、区政府的重要决定事项展开行政效能监督督办。同时,罗湖还制定了《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廉政检查暂行办法》,形成一条严密的监督链,有效地加强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察,消除了原本的空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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